企業新認定一般納稅人都是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期限為半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經企業申請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實行“先比對,后抵扣”,即當月認證的增值稅進項發票當月不能抵扣,要通過防偽稅控系統將認證信息上傳至國家稅務總局進行比對,比對無誤的信息由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然后納稅人收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比對無誤的信息結果后方可抵扣(一般在認證的下月可以收到比對結果)。
沒有必要那么作吧,看一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2]326號)
為加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的管理,在一般納稅人年審和臨時一般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過程中,對已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但年應稅銷售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一般納稅人,如會計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一、虛或者有偷、騙、抗稅行為;
二、連續3個月未申報或者連續6個月納稅申報異常且無正當理由;
三、不按規定保管、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裝置,造成嚴重后果。
上述一般納稅人在年審后的一個年度內,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應限定為千元版(最高開票限額1萬元),個別確有需要經嚴格審核可領購萬元版(最高開票限額10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月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份數不得超過25份。
我們這里在臨時(含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轉正時是執行這個文件的。
隨著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逐步完善,一般納稅人的門檻將會降低,最終的條件只有兩個:一是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二是財務核算健全。收入的標準將會被取消,但臨時或輔導期還是會有的。
由于在文件的執行過程中,各地都不一樣,不過買票的做法不可取,也先不要急于作一些平來平走的銷售業務,因為現在對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負國家稅務總局也是有監控的,平來平走勢必影響企業的稅負降低。建議還是和主管的稅務所和稅管員溝通一下,然后在做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