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分類:第一大類,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第二大類,專業技術人員;第三大類,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第四大類,商業、服務業人員;第五大類,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第六大類,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第七大類,軍人;第八大類,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
職業分類:第一大類,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第二大類,專業技術人員;第三大類,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第四大類,商業、服務業人員;第五大類,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第六大類,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第七大類,軍人;第八大類,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
職業,即個人所從事的服務于社會并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
根據中國職業規劃師協會的定義:職業=職能×行業。
職業分類,是指按一定的規則、標準及方法,按照職業的性質和特點,把一般特征和本質特征相同或相似的社會職業,分成并統一歸納到一定類別系統中去的過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把我國職業劃分為由大到小、由粗到細的四個層次:大類(8個)、中類(66個)、小類(413個)、細類(1838個)。細類為最小類別,亦即職業。8個大類分別是:
第一大類: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其中包括5個中類,16個小類,25個細類;
第二大類: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包括14個中類,115個小類,379個細類;
第三大類: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其中包括4個中類,12個小類,45個細類;
第四大類:商業、服務業人員,其中包括8個中類,43個小類,147個細類;
第五大類: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其中包括6個中類,30個小類,121個細類;
第六大類: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其中包括27個中類,195個小類,1119個細類;
第七大類:軍人,其中包括1個中類,1個小類,1個細類;
第八大類:不便分類的其他從業人員,其中包括1個中類,1個小類,1個細類。
從職業結構看,職業的分布有三個特點:
第一,技術型和技能型職業占主導。占實際職業總量的60.88%的職業分布在“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這一大類,它們分屬我國工業生產的各個主要領域。從這類職業的工作內容分析,其特點是以技術型和技能型操作為主。
第二,第三產業職業比重較小,僅占實際職業總量的8%左右。三大產業中的職業分布,以第二產業的職業比重最大。
第三,知識型與高新技術型職業較少。現有職業結構中,屬于知識型與高新技術型的職業數量不超過總量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