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公式為: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年折舊率/12。
這種方法計算的特點是固定資產在使用的早期提取折舊較多,依次減少,到固定資產使用后期提取的折舊逐漸增加,到固定資產使用最終清理時,將提取的折舊額全部提取完畢。
這種方法適用于使用年限短,預計殘值高,更新改造頻繁的固定資產。
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公式2025年的最新變化如下:
折舊率=折舊基數×月折舊率=固定資產原值×2/預計凈值。
在雙倍余額遞減法下,最后兩年應當改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進行折舊。
在第一年計提折舊額為:所有者權益總額 × 折舊率 = 固定資產原值 × 2/預計的折舊年限 × 100%。
最后,應注意的是,在最后兩年所提的折舊額小于按直線法計提的累計折舊。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建議咨詢會計專業人士。
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公式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幾點:
1. 在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固定資產的折舊費計算以折舊開始的"月"為計算周期。
2. 在固定資產折舊期限的前期,按照“固定資產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乘以“月折舊率”來計算折舊額。
3. 在雙倍余額遞減法中,固定資產的凈殘值一經確定,在有效期內是不變的,因此,在固定資產的后期,應按年數總和法進行補提攤銷差額。
4. 在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不需要估計折舊費用分配的“受益對象”。
5. 在計提折舊時,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與應計折舊額在金額上相等。
6. 在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
以上就是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需要注意的事項,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