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招錄消防員的條件包括: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制度;
3、志愿加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24周歲以下;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體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退役士兵、政府(企業)專職消防隊伍中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優先招錄。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26周歲;對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專業人才,經應急管理部批準年齡還可以進一步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