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考試科目: (含房地產相關知識)、、、. 2009年10月17、18日舉行,具體時間如下: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是由國家建設部與人事部共同組織的考試,該考試包括如下四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兩年內累積通過所有四個科目的考試。2006年考試定于10月14 、15日舉行。詳情: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八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五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六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四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四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三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二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六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