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位于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緯五路21號。
以下是關于教師資格認定材料和地點的說明。
一、主要材料:
認定工作開始前,抄請申請人準備好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如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生請準備好學業成績單)、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各省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前入學的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不提供此項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或襲成績證明、近期本人證件照等基本材料。
網上申報時認定系統對學歷、考試、普通話信息驗證通過的,現場確認時則無需再出示相關證件原件。具體需要出示或提交的材料如體檢表、本人照片規格等請以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即認定機構)的公告為準。
二、認定地點:
申請人只可在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zhidao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中選擇一地進行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在任教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1、教師資格證的考點以準考證上的考點為準,不能隨意換考點。
2、教師資格證補考的地點與第一次考試的地點可能會有區別,具體要查看準考證上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