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是納稅人用來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并據以登記賬簿的書面證明。憑證按填2113制程序和用途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原始憑證,是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憑證,如套印稅務機關發票5261監制章的專用性票據。另一類是記賬憑證4102,是由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其內容應用會計科目和復式記賬方法加以歸類整理,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和登記賬簿的憑證。通過憑證的填制和審核,不僅可以保1653證賬簿記錄的真實可靠,而且可以檢查各項經濟業務真實性和合內法性,對于正確確定納稅義務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記帳憑證是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中所記錄的經濟業務內容,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容,運用復式記帳方法,確定應借、應貸會計科目和金額.
會計要素分為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和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會計要素。
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將會計要素界定為六個,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會計憑證的主要內容:
1,原始憑證名稱
2,填制名稱的日期和編號
3,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
4,對外憑證要有接收憑證單位的名稱
5,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
6,經濟業務所設計的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
7,經辦業務部門或人員的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