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7年新政實施以來,上海高考總分制修訂為:660分,不分文理科。2017年秋季高考主要變化是由“+1”改為“+3”。“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文化基礎科目;“1”指相關課程科目,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六門課程中的一門。
2.除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必修科目外,其余科目均為選修科目。成績分值由“單科150分”改為“3科共210分”高考滿分900,每科70分,其中通過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可獲得40分,成績有效期兩年。附加測試為30分制水平測試。
全國各省市高考總成績:
1、大部分省份的高考總分為750分。
1.總分750分的省份,高考科目設置為“3+綜合文科/綜合理科”,其中“3”指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文科”指政治、歷史、地理相結合,“綜合理科”指物理、化學、生物相結合。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總分為750分。
2.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試卷滿分均為300分。文科綜合分數分布為:思想政治100分、歷史100分、地理100分;理科綜合分數分布為:物理110分、化學100分、生物90分。
2.海南滿分900分、江蘇滿分480分、上海滿分600分、云南滿分772分、浙江滿分810分。
1.云南省高考科目與其他省份相同,總分為750分,不同之處在于高考總成績計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22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共11個科目。每門科目成績為C級及以上,量化計2分,量化計分總分為22分。
2.海南省實行“3+3”高考科目設置,其中:報考文科、藝術科(以下簡稱“文科”)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科)、英語(含聽力)、政治、歷史、地理;報考理工科、體育科(以下簡稱“體育”)考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科)、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生物。
3、浙江省高考科目與其他省份相同,總分750分高考滿分900,但增加了信息技術模塊。
4、江蘇省總成績只統計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科技等,只列為等級線,不計入高考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