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案例分析題庫
某監理機構在開工前對承包商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全面審核時發現,該施工組織設計有關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的技術組織措施較為全面和切合實際,但有關施工安全方面的技術組織方案和措施,特別是腳手架搭設技術措施針對性差,明顯與相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不符。總監理工程師指令承包商增補腳手架等專項施工方案。承包商的項目經理組織各專業技術人員增補后,直接報送監理機構,監理機構審查認為增補方案可行,并予以簽認。
在工程開工的第2天業主代表主持召開了由業主、監理機構、承包商參加的第一次工地會議,業主代表介紹工程準備工作基本完成,只是施工許可證正在辦理之中,不影響施工;并宣讀了業主對監理機構的授權。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施工許可證未辦理好之前,不宜開工。對此,業主代表很不滿意,會后業主代表起草了會議紀要,紀要中明確邊施工邊辦理施工許可證,并將此會議紀要送發監理機構和承包商,要求遵照執行。
在該工程施工至砌3層外墻時,監理工程師在對已搭設完畢的腳手架進行檢查時發現:某些扣件表面粗糙、商標模糊,有的已顯銹跡。便向操作工人詢問,工人說,有的扣件螺栓滑絲,有的扣件一擰,小蓋口就裂了。監理工程師當即叫來項目經理要求立即停工整改,項目經理亦答應。事后,監理工程師通過總監理工程師向業主代表反映,業主代表的答復是,由于該工程工期較緊,同意整改但不同意停工。施工項目經理向總部反映,要求重新采購合格扣件,但未停工。在砌墻過程中,因個別扣件突然開裂,使腳手架局部倒塌,導致3位砌筑工墜地。工人甲神志清醒,但左腿骨折;工人乙昏迷不醒,經及時送醫院搶救脫離危險,但造成顱骨多處骨折;工人丙雖經及時送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問題:
1.總監理工程師應如何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施工單位進一步增補腳手架等專項施工方案是否妥當?
2.指出對增補腳手架等專項施工方案報送和審批程序的不妥之處,并說明正確做法。
3.指出第一次工地會議召開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的作法。
4.指出監理工程師、業主代表、承包商項目經理在處理腳手架施工問題的不妥之處,并說明正確做法。
5.腳手架倒塌事件屬于哪一級事故?該級別事故的判別標準是什么?
標準答案:1.(1)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意見后,審核簽認(1分)。需要承包單位修改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意見,退回承包商修改后再報審,總監理工程師重新審查(1分)。
(2)總監理工程師的審批處理妥當(1分)。因為,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0.5分)。對于沒有制定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或方案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有權責令施工單位補充或完善(0.5分)。
2.(1)直接報送監理機構不妥(1分);
正確做法:根據規定,專項施工方案應先經承包商單位技術負責人簽認之后,再報送監理機構(0.5分)。
(2)監理機構審查認為增補方案可行,即簽認批準不妥(1分);
正確做法:應在承包商單位技術負責人簽認之后,監理機構再審批簽認(0.5分)。
3.(1)召開的時間不妥(1分),
正確做法:應該在開工之前召開(0.5分)。
(2)業主代表要求邊施工邊辦施工許可證的做法不妥(1分),
正確的做法:業主應在自領取施工許可證起3個月內開工(0.5分)。
(3)業主代表起草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不妥(1分),應由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0.5分)。
4.(1)監理工程師當即簽發《工程暫停令》不妥(1分)。
正確做法:監理工程師發現隱患后可以立即要求停工整頓,隨后應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0.5分),并說服業主同意停工整頓(0.5分),再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0.5分)。如果不能說服業主和承包商不整改,根據規定,監理機構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0.5分)。
(2)業主代表以工期較緊為由不同意停工整改不妥(0.5分)。
正確做法:應同意監理機構簽發《工程暫停令》(0.5分)。
(3)施工項目經理沒有執行監理機構的停工整改指令不妥(0.5分)。
正確做法:對監理機構的停工整改指令必須執行(0.5分);經整改消除隱患后,要求監理機構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0.5分),并填報《工程復工報審表》(0.5分)。
5.(1)該事故屬于四級重大事故(0.5分)。
(2)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1分);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1分)為四級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