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成績增項
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詳情如下:
公共科目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專業科目為《安全生產專業實務》分為七個專業,分別是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有效期:
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增項:
通過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后,可以再從《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剩余六個專業里選擇一個進行考試,這個專業就叫增項,根據自己的職業規劃及工作需要靈活選擇!
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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