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解析: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2019]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貫徹落實<南疆民族平等教育優惠政策及單獨高考招生方案>實施方案的意見》(教辦函[2015]37號)及教育部、中央統戰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臺辦等五部門文件精神確定加分項目、范圍、分值。考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其高考統一考試總成績上加收一定分值進行備案;符合高校備案條件的,由高校審核并決定是否錄取。 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則僅取加分幅度最大的條件,且不得超過20分。
法律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1.完善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高考組織工作機制
1.認真履行主體責任。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高考、管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做好考試疫情防控、整頓考風考紀的責任單位,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同志、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高等學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含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責任單位,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同志為直接責任人。各地、各學校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檢查、親自協調、親自督導考試招生重大事項,層層壓實工作責任。
2.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各地各校要提前研究部署,合理安排特殊類型招生及其他相關考試時間。認真落實全國教育考試機構防疫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實際,進一步細化機構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加強出題制卷、考場、閱卷等場所的防疫措施,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日常體溫測量和身體健康監測,每個考場按要求配備防疫副主考官,設置必要的隔離考場和隔離設施新疆高考政策,配備充足的防疫物資。認真落實入口體溫檢測、考場全面消毒、通風換氣、保持距離等措施。開展全覆蓋防疫教育培訓新疆高考政策,確保所有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熟悉防疫知識和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