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通過以后,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領取方式: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攜帶資料: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執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1份(可網上下載)和1寸、2寸照片各1張,至少有一張與準考證照片同底版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準)
證書樣本:
一建證書管理:
注冊證書:
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企業一級建造師查詢,持證者應到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注冊者,除應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外,還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
注冊管理:
(一)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企業一級建造師查詢,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機構初審合格后,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注冊。
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注冊管理機構發放由建設部統一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
(三)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2、無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建造師崗位上工作;
4、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