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3年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以及教育部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建筑職業學院
級別: 本科
學校類型: 私立普通大學
第四條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流馬村委會雪建路1111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大學本科:
測繪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交通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環境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安全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遙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智慧交通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資產評估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審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工程審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城鄉規劃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道路橋梁及渡河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建筑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建筑電氣與智能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智能建造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網絡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人工智能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萬元。
英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公共藝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動畫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書法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思想政治教育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副專業:
裝配式建筑構件智能制造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建筑工程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智能建造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智能機器人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計劃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吉林建筑工程學院分數線,符合畢業條件的,由吉林建筑工程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高職院校畢業生由吉林建筑工程學院頒發國家大專(高職)文憑。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手續
第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大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軍役大學生教育補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報銷、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學校的獎勵資助項目還包括學生獎學金、建科勵志獎學金、建科創新創業獎學金、學生創新創業獎勵及資助、勤工儉學崗位等。
1.學生獎學金。 獎學金設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 一等獎學金:1000元/學期; 二等獎學金:500元/學期; 三等獎學金:200元/學期。 獎學金覆蓋率占在校學生的15%。 學生獎學金每學期評估一次。 所有在校學生均可參加評估,評估在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完成。
2.建科勵志獎學金。 建科勵志獎學金評定金額為每人2000元。 評估每年進行一次,所有在校學生均可參加評估。
3.建科創新創業獎學金。 學校鼓勵學生參與創新創業實踐,對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成果按項目給予獎勵。 每個項目的額度從500元到5000元不等。
4.學生創新創業獎勵和資助。 學校鼓勵學生參加課外學術科技競賽和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對學生取得的成績進行分類獎勵和資助。
5、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學生入學后,經學校核實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學校勤工助學崗位,并獲得相應的資助。
第八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對象及相關手續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家庭經濟能力無法滿足在校期間基本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吉林建筑工程學院分數線,向學校報告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通過民主審查確定。 學校將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的相關規定提供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 入學須知
第九條 專業培訓外語要求
除英語專業招收英語考生外,其他專業均無外語限制。
第十條 批準的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專業均向男性和女性開放。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貫徹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制定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入場規則
1、投稿比例:按照自愿投稿的順序批次,經學校審核的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根據平行自愿備案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學生所在省份對投資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照其規定;
2、當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學生人數不足時,按各省(市、區)原則依次錄取其他順位志愿或志愿考生;
三、高級考生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對錄取考生實行“成績第一、隨意愿”的原則。 入檔的考生首先按照備案分數(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從高分到低分,每位考生按照專業志愿的順序一一篩選錄取。 當第一專業無法錄取時,將進行搜索。 他們的第二個主要偏好,依此類推。 總分相同、相同專業、相同選擇的考生,比較文化總分。 文化總分也相同。 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綜合文科、數學的順序比較成績。 理工類考生將按照數學、外語、綜合科學的順序比較成績。 ,語文單科按順序進行比較,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外語單科順序進行比較。 無法滿足所有專業偏好而需要進行專業調整的考生,將由高分調整為低分至未完全錄取的專業。 無法滿足全部專業志愿且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或接受調整但成績未達到調整標準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2.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總分相同(含政策加分)、專業偏好相同的考生參照本文比較方法;
4、考生加分處理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執行;
5、藝術類招生原則:報考者須通過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體檢,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控制分數線,取得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證書(吉林省)報考書法專業的考生應取得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書法專業校際聯考合格的考生,外省書法專業省統考參照省級文件規定)即可申請我們學校。 招生將遵循“成績第一,選擇其次”的原則。
1、使用省統考證書入學,根據省招生部門計算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 綜合成績按照每位考生的專業偏好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一檢索錄取。 當第一專業未能被錄取時,將檢索其第二專業,以此類推。 如果省內沒有綜合分數核算辦法,則綜合分數=(專業總分×100%)+(文化課程總分×60%),文化課程分數包含政策加分。
2、綜合成績相同且專業偏好相同的,專業成績較高者優先。 若主科成績再次相同,則以小科成績較高者優先。 若素描成績再次相同或無單項專業成績,則比較文化課單項成績:文史類考生按語文、外語、綜合文科順序比較成績,和單一的數學科目。 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綜合科學、語文單科的順序進行比對。 語文、數學總成績、外語單科連續比較成績。
3.內蒙古實行“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40%+藝術聯考成績×60%”的排序流程。 排序后,錄取將根據專業偏好進行專業劃分。 排名分數相同、專業方向相同的考生將被錄取。 參考本文的對比方法。
4、吉林省書法專業錄取:通過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書法專業校際聯考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綜合分數計算方法為:文化課分數(含政策加分)和專業分數各占50%。 排名分數相同、專業志向相同的考生可參考本文的對比方法。
6.實施全國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除上述規定外,學校錄取原則以原籍地招生機關公布的學校選科科目為準; 錄取原則與原籍地招生部門一致的,與招生、招生政策相沖突的,按照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的當年招生、招生政策執行。
相關省份招生部門有明確的招生規定的,按照該省份的招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