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條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1842年8月29日簽訂。中英兩國簽訂南京條約,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
2.中美《望廈條約》:又稱《中美五口通商條例》,是1844年7月3日清政府與美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3.中法《黃埔條約》:1844年10月24日中國第一個不平等條約中國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清政府與法國在廣州黃埔簽訂了不平等條約,這是法國侵華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4、《璦琿條約》:1858年5月28日,清政府與俄羅斯帝國簽訂條約,將黑龍江以北、大興安嶺以南約60萬平方公里的領(lǐng)土割讓給俄羅斯。
5.《天津條約》: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期間,1858年6月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6.《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和《中俄北京條約》,這三個條約都是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后,清政府在北京與大英帝國、法國、俄羅斯帝國(沙皇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7、《馬關(guān)條約》:甲午中日戰(zhàn)爭失敗后,1895年4月17日,中國清政府與日本明治政府在日本馬關(guān)(今山口縣下關(guān)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
8、《辛丑條約》: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與英國、美國、俄國、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奧地利、比利時、西班牙、荷蘭等11個國家簽訂,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最多、主權(quán)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