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稅務局代 開 增值 稅 發 票
1. 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2. 公章,財務章,人名章.
3. 對方的稅務副本副復印件.
4. 對方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5. 到稅務局填好 代 開 發 票 申請表.
6. 繳納稅款.
7. 稅務局開票
8. 如果是高新企業,稅務局還要前一個月的增值稅申請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購貨方要求銷貨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
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1.到主管國稅局辦稅服務大廳領取并填寫《申請表》一式二份。
2.購貨方《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或《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進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銷售貨物需提供)。
4.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國稅)。
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稅務機關采取“先繳稅、后開發票”辦法,普遍采用一窗式服務,即,一個窗口完成繳稅、事項。應納增值稅額=開票金額÷(1+3%)×3%
如果你沒有稅務登記證,可以憑購買方開具的購貨證明和你的身份證,到當地稅務機關開具普通發票。
如果你有稅務登記證,可以憑購銷合同,到所在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