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春
摘要:實施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是實施嚴格水資源管理的重要方法,也是分配灌溉用水使用權的基本依據。在明確灌溉用水定額概念及其主要內涵的基礎上,探討灌溉用水定額的影響因素以及相關指標的含義、性質,論述灌溉用水總量和用水定額的關系,為合理確定農業灌溉用水定額提供參考。
關鍵詞:灌溉定額;農業用水;灌溉設計保證率;灌溉用水總量;影響因素
中圖分類號:S2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1161(2014)04-0054-02
1 灌溉用水定額的內涵
灌溉定額有凈灌溉定額和毛灌溉定額之分。灌溉用水定額和灌溉定額有密切聯系,但又有根本區別。凈灌溉定額是依據農作物需水量、有效降雨量、地下水利用量確定的,是滿足作物對土壤水分要求的科學依據,注重灌溉的科學性。毛灌溉定額以凈灌溉定額為基礎,是考慮輸水損失和田間灌水損失后,折算到渠首的畝均灌溉需水量,主要注重灌溉用水在輸送、分配過程中的損失規律。
灌溉用水定額是衡量灌溉用水科學性、合理性、先進性、可比性的準則,是農業用水管理的微觀指標。灌溉用水的科學性表現為水的輸送、分配符合渠道特征,補充的土壤水分符合作物需水要求,強調灌溉用水符合客觀規律;合理性表現為技術、經濟的可行性,強調灌溉用水要符合現有的技術水平、經濟條件及工程現狀;先進性表現為技術和管理的前瞻性,強調灌溉水的高效利用;可比性表現為灌溉用水定額是一個具有普遍意義、客觀的比較標準。灌溉用水的科學性、合理性、先進性、可比性既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又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不同側面。有時強調科學性,會有悖合理性;有時強調合理性,會有悖先進性;有時強調先進性,會有??杀刃?。因此,灌溉用水定額應該在科學性、合理性、先進性、可比性中尋求一個平衡點,并成為客觀評價灌溉用水的準則。
2 灌溉用水定額的影響因素
灌溉用水量的影響因素很多,分為基本因素、硬影響因素以及軟影響因素。
基本因素是固有的影響因素,基本上沒有選擇或改變的余地。在制定灌溉用水定額時,不能因灌溉用水量的差別把小麥改換為玉米,因此作物種類是一個基本因素,應該針對每一種作物制訂灌溉用水定額。地域也是一個基本因素,因為各地的降水條件不同、水資源基本條件也不同,而且無法改變。
硬影響因素和軟影響因素一般是可以選擇、改變的,它們的區別并不在于影響程度的大小。改變硬影響因素需要較大的投入,改變軟影響因素一般不需要投入或只需較小的投入。例如:灌溉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灌溉用水量,但如果為各種灌溉方式分別制定灌溉用水定額,實際上和促進節水的目的相悖。另一方面,發展節水灌溉需要投入,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也不能無視各種灌溉方式的存在,故把灌溉方式列為硬性影響因素,通過調節系數適當考慮其影響。管理水平同樣影響灌溉用水量,但改善管理的投入不大,而且管理水平上也不應該有大的差異,故列入軟影響因素,即在統一管理水平上考慮其影響。軟影響因素有灌區運行管理、農藝措施、作物品種、田間水土管等。
3 灌溉用水定額概念界定
3.1 凈灌溉用水定額與毛灌溉用水定額
灌溉用水定額本質上是毛定額,它不是農業生產某一環節的用水標準,而是所有環節的用水標準。制訂生活用水定額時,不區分使用的是普通器具還是節水器具,也不區分通過水表的水是否重復使用;工業用水定額是指生產單位產品從水源地取的新水量。用水定額包容用水的主要過程(即生產流程),制訂灌溉用水定額應該遵循同樣的原則。
3.2 灌溉用水定額
實現灌溉用水總量控制,除灌溉用水定額外,還取決于作物種植結構和灌溉規模。如果采用綜合灌溉用水定額的概念,實際上在灌溉用水定額中包含了種植結構的影響,評價灌溉用水總量較為方便。但是,種植結構隨著市場變化不斷調整,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灌溉用水綜合定額很難確定;另一方面,種植結構和灌溉規模互相影響,相關性很強,宜放在同一個層次上考慮。因此,建議灌溉用水定額不采取綜合定額的形式,以單項定額的形式編制為宜。
3.3 灌溉用水定額指標
在灌溉系統實際運行中,豐水年的灌溉定額?。ㄒ话銣p少灌溉次數),枯水年的灌溉定額大(一般增加灌溉次數),即實際灌溉定額隨水文年的不同而變化。編制灌溉用水定額面臨的問題更為復雜,從灌溉需水的角度考慮,豐水年的灌溉用水定額應該減小,枯水年的灌溉用水定額應該加大;但從可供水量的角度考慮,豐水年灌溉用水定額可以上浮,枯水年灌溉用水定額只能下浮。相互矛盾的影響,使得灌溉用水定額作為動態指標相當困難。灌溉用水定額的作用有:一是為科學分配水資源提供依據;二是在灌溉用水總量控制下合理確定種植結構和灌溉規模,實時性并不突出,因此原則上可以作為靜態指標。靜態指標的缺點可以通過定期(3~5 a)修訂灌溉用水定額(直接原因是灌溉技術、農業技術的進步)或按照水文年適當浮動等辦法彌補。灌溉用水定額原則上是一個多年平均意義上的靜態指標。
3.4 灌溉用水定額的確定
灌溉設計保證率是灌溉系統規劃設計的重要指標。灌溉設計保證率高,則設計灌溉定額大;灌溉設計保證率低,則設計灌溉定額小。如果把灌溉用水定額看成是衡量設計灌溉定額的標準,則灌溉用水定額也應按灌溉設計保證率提出不同的數值。灌溉設計保證率是計算可供水量的依據,其值高,可供水量??;其值低,可供水量大,進而影響灌溉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由此可見,考慮灌溉設計保證率對灌溉用水定額和灌溉用水總量指標的影響,不僅使問題更加復雜,而且也使定額、指標的匯總、平衡失去了統一的基準。如果從科學分配水資源的目的出發,灌溉用水定額可以定位在“多年平均”的概念上,沒有必要與灌溉設計保證率聯系起來。設計灌溉規模和依據灌溉用水總量指標、灌溉用水定額確定的灌溉規模可能有較大出入,這個問題只能依賴規劃設計方法的改進和提高。
3.5 灌溉用水定額考核位置
灌溉用水定額本質上是毛定額,是包括作物種植各個環節的用水標準,但是從便于考核的角度考慮灌溉用水定額與灌溉定額,考核位置又不宜統一定為渠首。根據目前灌溉管理的實際情況,建議井灌區以井為單位,灌溉用水定額核算到井口;渠灌區以斗渠為單位,灌溉用水定額核算到斗口。
4 灌溉用水總量和用水定額的關系
灌溉用水總量控制的目的是實現水資源的優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管理。按照這個思路,一個縣首先應確定可分配水量控制指標,這個指標主要依據流域水資源承載能力以及分配水資源確定。各縣依據這個指標,綜合考慮當地各種優勢,合理調整經濟結構,優化配置資源,按照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原則,合理確定生活、工業、農業用水指標。農業用水指標包括灌溉用水和其他農業生產用水灌溉用水定額與灌溉定額,應逐步細化到農業用水管理單元,作為考核、管理現有農業用水和審批新增農業用水的主要依據。灌溉用水定額按照作物確定后,影響灌溉用水總量的主要因素是作物種植結構和灌溉規模。應該看到,農業結構調整的內在動力是追求比較效益提高,其也是灌溉用水優化配置的根本原則。當灌溉用水總量控制指標不能滿足一定種植結構下的灌溉規模時,不應簡單地調減高耗水作物種植面積,而是應該具體分析。一般而言,在作物的經濟價值相差不大、而灌溉用水定額相差明顯時,應該首先考慮調減高耗水作物種植面積;如果作物的經濟價值相差較大、而灌溉用水定額相差不大時,應該先考慮減小低經濟價值作物灌溉面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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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otal control over irrigation water use and quota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method for strict management of water resources, and it is also the basis for allocating of irrigation water use right. Based on defining the concept and connotation of irrigation water quota, this paper deals with the affecting factors of irrigation water quota and the meaning and nature of correlative indexes, and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rrigation water volume and water quota in a bi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rational alllocation of agricultural irrigation water quota.
Key words: irrigation quota; agricultural water; irrigation design dependability; irrigation water volume; influencing fac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