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職稱改革工作總的要求是,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有關精神,圍繞“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要求”,服務自治區“科技興蒙”行動,支持各行業做好人才評價。聚焦重點領域,發揮人才評價的先導作用,對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人才、扶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專業技術人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實施傾斜措施。
(一)完善評價標準
一是開展職稱評審體現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等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實際貢獻。
二是繼續設置論文條件的系列(專業),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研究成果、業績貢獻及作品創作質量,淡化論文數量要求。其人員范圍是:盟市及以上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評定自治區高校、黨校、社科、衛生、農牧林業科研、會計、經濟、統計、審計、新聞、出版、檔案、圖書、文博系列副高級以上職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不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的系列(專業),側重考察實際工作業績,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替代論文要求。其人員范圍是:上述人員范圍以外的系列高級及以上職稱;各系列中級及以下職稱;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創新評價方式
一是實行考評結合。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等系列高級職稱,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其他系列待條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二是實行以考代評。計算機、外語翻譯職稱,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級職稱,按國家統一安排實行以考代評,不再進行相應的評審或認定。
(三)繼續下放評審權限
將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職院校高校教師正高級職稱自主評審權、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中小學教師副高級(含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下放到學校,由學校自主開展評審。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具備條件的盟市人力資源副高職稱評定條件,由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組建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
(四)破格申報條件
一是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直接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考評結合系列,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可不參加考試,直接參加評審:(1)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2)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3)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突出貢獻專家、國家其他人才計劃入選者;(4)自治區杰出人才獎獲得者;(5)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含原“自治區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6)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引進人選;(7)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一層次人選;(8)科技成果國家級獎額定獲獎人員,或科技成果自治區(省部)級一等獎額定獲獎人員。
二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其中考評結合系列,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1)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地區工作,獲自治區科技成果二、三等獎的額定獲獎人員,或者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含原盟市科技成果一等獎)兩項以上的額定獲獎人員;(2)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獲得者;(3)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二層次人選;(4)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計劃一層次人選。
三是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自治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自治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可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各申報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條件及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
(五)有效銜接事業單位職稱評聘
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聘。(1)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2)其他事業單位申報高級職稱評審,原則上按照單位高級崗位空崗數推薦申報。確需超崗位職數評審的,申報總數應控制在已設高級崗位數的5%以內。
(六)實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一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一是對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農牧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不作論文、科研成果要求。對蘇木鄉鎮專業技術人才不要求繼續教育學時。
二是打破學歷專業限制。在旗縣(市、區)從事專業工作滿30年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和在蘇木鄉鎮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受學歷、專業的限制,在業績成果等其他條件符合的情況下,破格參加高一級職稱評聘。
三是在蘇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2年的本科畢業生和滿4年的大專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直接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全日制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在規定的考核認定年限基礎上提前1年認定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七)實施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一是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職稱逐級申報要求的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專業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大學專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中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2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副高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考評結合專業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二是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的論文和繼續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八)繼續實施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職稱申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傾斜。將抗疫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工作實績。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或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援鄂醫療衛生人員和自治區收治確診病患定點醫院直接參與醫療救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在高級職稱評審中,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免除自治區專業實踐技能考試人力資源副高職稱評定條件,提前一年參加職稱評審。其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且滿足職稱評審業績成果條件的,可不受現有職稱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具體人員范圍由衛生行業主管部門確定。
(九)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
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將貫通領域擴大為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具體評審辦法另行印發。
(十)促進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
按照《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內人社發〔2019〕20號)以及《2020年關于更新公布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表的說明》,有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聘任,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